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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時該找刑事律師完整指南:偵查到審判階段,4大關鍵時機全解析

  • 作家相片: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
  • 8月2日
  • 讀畢需時 7 分鐘
何時該找刑事律師完整指南:偵查到審判階段,4大關鍵時機全解析
圖文:何時該找刑事律師完整指南:偵查到審判階段,4大關鍵時機全解析

一句話先懂: 收到警局通知書或地檢署傳票時,就是尋求刑事律師協助的最佳時機。


何時該找刑事律師? 在台灣的司法實務中,許多民眾一生可能都不會踏入法院一步,但當意外捲入刑事案件時,往往會感到手足無措。「我到底什麼時候該請律師?」、「只是去警局做個筆錄,需要花錢請律師陪同嗎?」這些是當事人最常提出的疑問。事實上,刑事訴訟程序就像是一場無法重來的棋局,一步走錯,可能就會面臨牢獄之災。


本文將為您完整解析從偵查到審判階段,何時是聘請刑事律師的關鍵時機,幫助您在第一時間做出正確的決定。


收到警察局通知書/到案通知書該怎麼辦?


當您信箱裡出現一張「警察局到案通知書」,這意味著警方已經將您列為某起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或關係人。許多當事人會抱持著「我沒做錯事,去跟警察解釋清楚就好了」的心態,獨自前往警局製作筆錄。這往往是刑事案件中最致命的錯誤。


警詢筆錄是整個刑事訴訟程序的第一步,也是最關鍵的基石。警方受過專業的訊問訓練,可能會使用誘導性問題,或在您處於緊張、疲憊的狀態下,讓您說出對自己不利的供述。一旦這些不利供述被記錄在案並簽名畫押,日後到了地檢署或法院,想要翻供推翻這份筆錄將會極度困難。法官通常會認為,案發初期的供述最接近真實,這在實務上稱為「案重初供」原則。


因此,收到警察局通知書時,正是聘請刑事律師介入的「黃金時機」。律師可以在您前往警局前,先與您釐清案情、分析可能的法律風險,並教導您如何應對警方的訊問。在製作筆錄時,律師有權陪同在側,確保警方的訊問程序合法,並適時提醒您行使緘默權,避免落入訊問陷阱。


⚖️ 律師提醒:切勿輕忽警詢筆錄的威力。許多冤案的起點,往往就是因為當事人在沒有律師陪同下,因為緊張或誤解問題而做出了錯誤的陳述。


偵查庭(地檢署)階段:為何此階段最關鍵?


警詢結束後,案件會移送至地檢署,由檢察官接手偵辦。檢察官會傳喚當事人召開「偵查庭」。在這個階段,檢察官擁有極大的權力,他們可以決定是否要對您提起公訴(起訴)、不起訴,或是給予緩起訴處分。


偵查階段被許多資深刑事律師視為案件的「決勝點」。如果律師能在這個階段,向檢察官提出有力的證據與答辯理由,成功說服檢察官案件缺乏足夠證據,或是當事人並無犯罪故意,就有機會爭取到「不起訴處分」。一旦獲得不起訴,案件就此終結,當事人不需經歷漫長且折磨人的法院審判程序,也不會留下前科紀錄。


此外,檢察官在偵查階段也有權向法院聲請「羈押」被告。如果案件涉及重罪,或是檢察官認為被告有逃亡、串供、滅證的嫌疑,可能會在偵查庭結束後當庭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


這時,律師必須在極短的時間內(通常只有幾個小時)閱覽羈押卷宗,並在羈押審查庭上與檢察官進行激烈的攻防,力拼讓當事人交保或無保請回。若沒有律師協助,當事人幾乎不可能自行應付這類突發的強制處分。


法院審判階段:強制辯護案件的規定


如果案件不幸被檢察官起訴,就會進入法院的審判階段。在法庭上,面對受過嚴格法學訓練的檢察官與法官,一般民眾很難具備足夠的法律知識與訴訟技巧來為自己辯護。


依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31條規定,在某些特定情況下,法律強制要求被告必須有律師為其辯護,這稱為「強制辯護案件」。這些情況包括:


1.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案件(如加重詐欺、強盜、殺人等)。


2.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之案件(如內亂、外患罪)。


3.被告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無法為完全之陳述者。


4.被告具原住民身分,經依通常程序起訴或審判者。


5.被告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而聲請指定者。


在上述情況下,如果被告沒有自行委任律師,法院必須主動為其指定公設辯護人或義務律師。然而,公設辯護人案件量通常極大,難以投入大量時間深入研究單一案件。因此,若經濟條件許可,強烈建議當事人自行委任專業的刑事律師,以確保辯護品質。


即使不屬於強制辯護案件,在審判階段委任律師仍有其必要性。律師能協助聲請調查有利證據、詰問不利證人、撰寫精確的辯護意旨狀,並在法庭上進行言詞辯論,爭取無罪判決或最輕的量刑(如緩刑或易科罰金)。


比較項目

有委任刑事律師

未委任律師 (自行應訴)

警詢筆錄

律師在場監督程序,避免不當誘導,確保供述正確

容易因緊張或受誘導做出不利陳述,難以翻供

偵查階段

擬定策略,積極爭取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

僅能被動回答檢察官問題,起訴風險高

證據調查

熟知法律要件,能主動聲請調查有利證據

不知如何蒐集與提出符合法律規範的證據

法庭攻防

具備詰問技巧,能有效質疑不利證人的證詞

難以針對證詞漏洞進行有效反擊

心理壓力

有專業後盾支持,能安定心神面對訴訟

獨自面對司法體系,壓力極大且充滿未知


⚖️ 律師提醒:刑事訴訟是一場專業的資訊戰。檢察官擁有強大的國家公權力作為後盾,被告若沒有律師協助,在法庭上將處於極度弱勢的地位。


何時該找刑事律師 常見問答FQA

Q:只是去警局說明情況,也要請律師嗎?


A:是的。警方通知您到案說明,通常代表您已涉入案件。即使您自認清白,也可能因為對法律用語的誤解,而在筆錄中留下對自己不利的紀錄。律師陪偵能最大程度降低這種風險。


Q:我是案件的被害人(告訴人),需要請律師嗎?


A:建議委任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雖然檢察官會追訴犯罪,但律師能幫您整理繁雜證據、精準撰寫告訴狀,並在開庭時適時表達您的意見,能有效提高被告被起訴與定罪的機率。


Q:如果我已經在警局做完筆錄了,現在請律師還來得及嗎?


A:來得及,且刻不容緩。雖然初次筆錄已完成,但律師可以協助您準備接下來的地檢署偵查庭,並在偵查庭上向檢察官澄清警詢筆錄中可能的誤解或瑕疵,盡力彌補。


Q:檢察官說如果我認罪就可以緩起訴,我還需要請律師嗎?


A:檢察官的說法有時是為了加速案件進行的偵訊技巧。認罪與否牽涉複雜的法律要件與後續影響,建議先諮詢律師,確認檢察官提出的條件是否合理,以及案件是否有爭取無罪或不起訴的空間,再做決定。


Q:強制辯護案件法院會指派律師,我還需要自己花錢請嗎?


A:法院指派的公設辯護人或義務律師雖然免收費,但他們通常案量龐大,能分配給單一案件的時間有限。若您面臨重罪指控,自行委任能專注於您案件的專業刑事律師,對保障自身權益會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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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刑事訴訟,時間就是最寶貴的資源。在收到通知的當下立即尋求專業協助,往往能改變整個案件的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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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打毒品、詐欺案律師,王聖傑 主持律師

【文章審核】


王聖傑律師,東吳大學法律研究所(刑事法組)碩士,現任謙聖主持律師。以專業、細心、精準判斷為核心,累積逾 6,000 件刑民事實戰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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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6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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