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最新修法雷區】沒出庭也會被關?棄保潛逃正式入罪!連「關說」也恐蹲牢,你我都可能踩雷的法律陷阱!
- 王聖傑律師
- 4分钟前
- 讀畢需時 3 分鐘

小心!不是你不想出庭,而是可能會因此被關三年!
2025年5月13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最新《刑法》修正案,正式將「棄保潛逃」與「不法關說」入罪,並同步加重脫逃罪刑度!
這不再是政治人物、財經名人專屬的法律風險,任何一位收過法院傳票的你我,都可能因一時疏忽而觸法。
【真實案例開場】
有一位科技業工程師,因為一場酒後衝突案件被責付,後來法院傳票寄到老家他沒注意,結果錯過時間沒出庭、遭發布通緝,才驚覺「我怎麼變成潛逃犯了?」
什麼是「棄保潛逃」?為什麼這次修法大家都要注意?
過去如果交保後沒出庭,最慘也只是被沒收保金。但從2025年起,這樣的行為已經明文列為犯罪!
📌 修法重點:《刑法》第161條之一新增:「若經法官或檢察官責付、限制出境、限制住居後,經合法傳喚未到庭,並被通緝者,最重可判處3年徒刑。」
換句話說,只要你收到了傳票,沒有請假也沒正當理由缺席,還被發布通緝,那你可能不只是損失保金,而是會留下前科,甚至被關!
想「喬一下」就觸法?不法關說最高關五年!
台灣人常說「有關係就沒關係」,但這句話從2025年起,恐怕要吞回去。
📌 修法重點:《刑法》第172條之三新增:「對法官、檢察官進行不法關說者,最高處5年徒刑,得併科50萬元罰金。若導致其實際受到影響,刑度提升至7年。」
包括代人傳話、透過人脈影響判決、拜託檢察官手下留情,都可能成為構成要件。
協助逃脫也算?脫逃罪加重處罰、連助勢者都中!
不是自己逃跑才會觸法,幫忙逃的人、煽動他人逃的人,甚至圍觀起鬨者,也可能被送辦!
📌 修法重點:《刑法》第161條加重處罰:
普通脫逃:3年以下徒刑
破壞械具或以暴力脅迫逃脫:1年以上7年以下
聚眾助勢:3年以上10年以下
首謀或實施強暴脫逃:5年以上徒刑
專業律師提醒:沒出庭 ≠ 沒事,別被「不是重大罪」誤導!
法律不是只管大案,小疏忽也可能引爆大風險。舉幾個你想不到的情況:
🟡「只是打個電話幫朋友和檢察官溝通」,你可能踩到不法關說。
🟡「收了法院通知但工作太忙沒去」,沒有請假仍屬違法,若被通緝,恐成犯罪事實。
🟡「案件早就和解完了」,你還是得乖乖到庭說明,否則棄保潛逃罪就找上門。
✅ 建議:遇到法院、地檢署通知,請立即尋求專業律師處理,不要自行解讀,以免一失足成千古恨。
常見法律問題 Q&A
Q1:我只是沒收到通知,也會被認定為「棄保潛逃」嗎?
📌 若法院認定通知是合法送達,而你未到庭且被通緝,仍可能構成犯罪,除非能證明合理原因。
Q2:如果我只是「順口」拜託朋友幫我問法官意見,會構成不法關說嗎?
📌 是的,只要有意圖影響司法,就可能觸法,無論你有沒有實際影響判決。
Q3:通緝已發布,我該怎麼辦?
📌 立即找律師處理撤銷通緝與補出庭事宜,越早處理越有轉圜空間。
Q4:工作太忙沒去開庭,還能補請假嗎?
📌 可以補辦但效果有限,需律師協助向法院說明並爭取從輕處理。
Q5:這些新法什麼時候上路?
📌 本次修法自公布日起施行(2025年5月13日後),立即適用!
📞 免費法律諮詢:一通電話,立即止損
不論你是:
正在交保或責付中
忘了出庭、擔心被通緝
有親友涉入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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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程序不等人,一次錯過開庭,可能不是損失保金,而是一段自由。別冒險,讓專業的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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