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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欺洗錢不起訴:被誤當車手,也能重獲清白的辯護關鍵

  • 王聖傑律師
  • 2天前
  • 讀畢需時 5 分鐘
【詐欺洗錢不起訴】面交車手遭誤會也能無罪?律師教你成功爭取不起訴處分
被誤當車手,也能重獲清白的辯護關鍵,謙聖律師團隊

當你被檢警指控涉嫌「詐欺洗錢」時,恐懼與無助往往是第一反應。許多人根本不知道自己被利用,卻突然被貼上「車手」標籤。


但法律的真相,往往藏在細節裡。只要證據明確、心態誠實、策略得當,爭取「詐欺洗錢不起訴」並非遙不可及。


一、詐欺洗錢不起訴案例分享:被誤導代收款項的她,如何重獲自由?


本案當事人(化名:林小姐)在社群軟體上認識一位自稱「Eric」的男子。對方甜言蜜語、細心體貼,逐漸取得她的信任。


某天,Eric以「公司臨時不便出面」為由,請她代收一筆新臺幣30萬元。林小姐不疑有他,依指示前往指定地點領款。未料當場遭警方攔查,被依涉犯詐欺罪與洗錢罪帶回偵辦。


她一再堅稱自己只是「被騙代收」,並非共犯,卻仍被檢方列為嫌疑人。在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的協助下,經過縝密蒐證與法律論證,最終成功爭取詐欺洗錢不起訴處分,終於還她清白。


二、檢方偵辦焦點:詐欺與洗錢案中的關鍵疑點


在詐欺與洗錢防制案件中,檢察官通常會聚焦於三個核心問題:


  1. 是否與詐欺集團有「犯意聯絡」或明確分工?

  2. 是否「明知」該筆金錢為詐欺所得?

  3. 是否有「獲利」或「資金流向可疑」的證據?


若以上三點中任一成立,便可能被認定為詐欺或洗錢的共犯。然而,本案中,律師團隊成功指出,林小姐根本不知情,也未將款項轉交他人,更沒有任何金錢收益。


三、律師如何爭取詐欺洗錢不起訴?三大攻防重點


(一)系統化蒐集通訊與社群紀錄


林小姐提供了完整的LINE對話截圖與社群訊息,顯示Eric以戀愛名義博取信任,過程中多次以情感為由推託不露面。


律師團隊將資料依時間序整理,清楚呈現「被害—被指示—代收」的脈絡,證明其行為是出於信任而非犯意。


(二)強調「未得利、未轉交、被當場查獲」


警方於現場即扣得30萬元現金,未有轉帳紀錄或金流移轉,代表林小姐尚未將款項交付任何人。這一事實直接削弱「洗錢行為」的成立基礎,也說明她未從中獲取利益。


(三)援引刑事訴訟法有利推認原則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2項與第301條第1項規定,

「不利於被告之事實,應以積極證據證明。」

律師主張:既然檢方無法提出林小姐知情或獲利的直接證據,即應依「無罪推定原則」作出詐欺洗錢不起訴之處分。


四、法律論證:被騙的車手不等於共犯


在法律上,「被利用的代收人」與「詐欺共犯」的差別,關鍵在於「主觀故意」。若只是因情感或信任被誤導代收款項,且客觀上無不法獲利行為,即難認其具備犯罪意圖。

法條

適用內容

重點說明

刑法第339條

詐欺罪:意圖為自己或他人不法之所有,使人交付財物。

若無「不法所有意圖」,即不成立詐欺罪。

洗錢防制法第14條

知悉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係犯罪所得而仍為收受、持有、使用或處分。

若被告不知其為犯罪所得,無法成立洗錢罪。

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10款

檢察官認為事證不足,不足以起訴時,得為不起訴處分。

本案檢方即據此裁定「詐欺洗錢不起訴」。

重點提示】若只是因誤信對方而代收金錢、未轉交或獲利,律師可協助證明「無主觀犯意」,爭取不起訴的關鍵。

五、檢察官裁定詐欺洗錢不起訴的理由


檢方最終依據以下事實與法律基礎,作出不起訴處分:


  1. 無證據顯示林小姐與詐欺集團有通聯或分工。

  2. 現場查扣金額未流向他人,無洗錢行為。

  3. 對話內容顯示其被情感利用,非共犯。

  4. 綜合判斷,主觀無犯意、客觀無獲利。


因此,依《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10款規定,檢察官裁定詐欺洗錢不起訴,案件正式結案。


六、律師的角色:從恐懼到解套的法律戰略


許多當事人在初次被訊問時因害怕而「胡亂供述」,反而導致誤會擴大。專業律師的任務,除了蒐證與法條分析,更重要的是重建當事人的可信度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的辯護團隊採「三步驟策略」:


  1. 先釐清事實真相:協助當事人回溯通訊紀錄、比對時間軸。

  2. 再釐清法律責任:辨明是否具有主觀故意或實質獲利。

  3. 最後與檢方溝通:以具體證據與法律見解,說服檢方採信。


正因如此,林小姐的案件才能在證據不足與無犯意的前提下,順利獲得詐欺洗錢不起訴結果。


七、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建議


如何避免被誤認為詐欺洗錢共犯?


  1. 不要替陌生人收款或轉帳,即使對方自稱戀人或朋友。

  2. 保存所有通訊與金流紀錄,成為事後的重要佐證。

  3. 若遭警方約談,立即聘請律師,避免因誤解造成不利供述。

  4. 慎選交友對象,特別是網路上認識的人。

  5. 遇到金錢請託要保持警覺,任何代收都可能牽涉刑責。


八、常見問答(FAQ)


Q1:收到檢方通知調查,是否代表我會被起訴?

不一定。若能證明自己「不知情」或「未獲利」,仍可透過律師爭取詐欺洗錢不起訴


Q2:如果我只是領錢、沒轉交給他人,還算犯罪嗎?

若無證據顯示你有犯意或合作關係,通常不構成犯罪,可依證據爭取不起訴。


Q3:我被誤會是詐騙集團的一員,該怎麼辦?

應立即保全對話、匯款證明,並找律師協助撰寫意見書與檢方溝通。


Q4:什麼是「不起訴處分」?

指檢察官認為證據不足或不具犯罪要件,依法不予起訴,被告不再列入訴訟程序。


Q5:律師能如何幫助我?

律師能協助蒐證、撰寫法律意見書、代表與檢方溝通,爭取「詐欺洗錢不起訴」的最佳結果。


九、結語:被誤會不是罪,沉默才是


「詐欺洗錢不起訴」的關鍵,不在於幸運,而在於專業與時機


當你陷入無辜的指控,最重要的是冷靜蒐證、尋求律師協助。每一份對話紀錄、每一段時間軸,都是重獲清白的證據。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願陪你走過這段路,讓真相再度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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