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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急需資金辦貸款,竟淪為詐欺警示戶?謙聖協助獲「不起訴」處分

  • 作家相片: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
  • 2025年12月27日
  • 讀畢需時 3 分鐘

已更新:1月12日

急需資金辦貸款,竟淪為詐欺警示戶?謙聖協助獲「不起訴」處分

網路上標榜「低利率、免照會、保證核貸」的廣告隨處可見。當你急需用錢時,很容易落入詐騙集團的圈套,寄出了提款卡與密碼,最後錢沒借到,反而收到警局通知書。


本案當事人小陳(化名)正是在急需資金周轉的情況下,誤信網路貸款廣告。在寄出提款卡後,帳戶隨即湧入大筆不明款項並被提領一空。不久後,小陳的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並被警方以 詐欺罪 及 洗錢防制法 移送偵辦。


案件危機:檢警眼中的「幫助詐欺」


在偵查初期,檢方通常持以下觀點,認定當事人具有「不確定故意」:


  1. 常識判斷: 一般人均知提款卡與密碼是重要個資,不應隨意交付他人。

  2. 對價關係: 懷疑當事人是為了獲取貸款(或賣帳戶獲利)而提供帳戶。

  3. 金流事實: 被害人的錢確實進入了你的帳戶並被轉走。


面對這種「有理說不清」的狀況,若沒有專業律師介入還原對話脈絡,極高機率會被起訴。


謙聖辯護策略:瓦解「幫助故意」


謙聖刑事律師團隊接手後,立即展開三大辯護行動:


1. 保全完整對話紀錄,重建「受害」情境

我們協助小陳整理與貸款業務的 LINE 對話紀錄,向檢察官證明小陳是**「真心相信要辦貸款」**,而非販賣帳戶。對話中顯示詐騙集團使用精密的金融術語(如:美化帳戶金流、測試轉帳),使一般民眾難以辨識。


2. 強調「不知情」與「無獲利」

小陳在交付帳戶後,並未獲得任何報償,反而是個資被盜用。律師團引用最高法院見解,主張當事人主觀上並無幫助詐欺之犯意,客觀上亦是詐騙被害人。


3. 偵查庭攻防演練

在開庭前,律師針對檢察官可能提出的尖銳問題(例如:「你難道不覺得奇怪嗎?」),為小陳進行模擬演練,確保他在庭上能堅定、清楚地陳述受騙經過,避免被誘導。


案件結果:不起訴處分 (成功守住清白)


經過律師團的強力辯護,檢察官最終採納我方觀點,認定小陳 「因急迫缺錢而誤信詐術,主觀上無幫助犯罪之意圖」,予以 不起訴處分


📊 案件成效對比:有無律師差在哪?


關於「人頭帳戶/警示帳戶」的常見問題 (FAQ)


以下是關於誤辦貸款、求職導致帳戶被凍結的常見疑問:


Q: 收到不起訴處分後,我的帳戶就會自動解凍嗎?

A: 不會,必須主動申請。 檢察官發出不起訴處分書後,您必須拿著這份公文去原通報的警察機關申請「解除警示帳戶」,再由銀行端解除管制。若不主動申請,帳戶會永久處於凍結狀態。


Q: 我是真的被騙,為什麼還要賠被害人錢?

A: 因為涉及民事「不當得利」或「侵權行為」。 刑事上雖然證明您沒有幫助詐欺的故意(不起訴),但在民事上,被害人的錢確實流入您的帳戶。若不返還,被害人仍可提告民事求償。律師通常會協助協商,以較低金額和解換取落幕。


Q: 不起訴處分會有前科紀錄嗎?

A: 完全沒有。 「前科」是指刑事判決有罪確定。不起訴代表檢察官認定您「無罪」或「犯罪嫌疑不足」,因此良民證(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上是乾淨的,不會影響日後求職或出國。


Q: 我可以直接去銀行註銷帳戶來解決嗎?

A: 絕對不行。 一旦被列為警示帳戶,您的所有金融功能已被鎖定。在案件未結束(未取得不起訴書或判決書)之前,銀行無法受理銷戶或結清。


Q: 檢察官說只要我認罪就緩起訴,我該答應嗎?

A: 請務必先諮詢律師。 「認罪換緩起訴」雖然不用坐牢,但代表您承認了犯罪,會留下紀錄,且日後民事賠償可能會因為您的認罪而變得更難抗辯。若您確實是冤枉的,應全力爭取不起訴。


如果您也遇到類似「求職」或「貸款」詐騙,請切記:不要放棄,您的清白值得捍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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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責聲明]: 本文資訊僅供參考,非正式法律建議。詐欺與毒品案件細節繁雜,法條適用因案而異。為避免錯失黃金辯護期,若遇法律緊急狀況,請直接聯繫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 進行個案評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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