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交友詐騙】戀愛變噩夢,律師提醒,小心成為人頭帳戶與車手!
- 王聖傑律師
- 5小时前
- 讀畢需時 3 分鐘

別讓愛情蒙蔽雙眼,刑事責任不是說沒就沒!
案例分享:本來是「交往」,結果竟是詐騙工具人!
小美(化名)是一名剛出社會的上班族,某天在交友軟體上認識了一位自稱在國外經商的男子,兩人聊得火熱,對方也甜言蜜語、天天噓寒問暖,讓小美漸漸動心。
幾個月後,這位男子表示自己有筆資金卡在台灣帳戶,希望小美幫忙收款、再轉交給他的「朋友」,並提供了一個銀行帳號讓她申辦。小美雖然心裡覺得怪怪的,但想到「男友」信任她,也就照做了。
沒想到幾天後,小美就接到警方通知,指她名下的帳戶涉嫌收受詐騙金流,已被列為人頭帳戶,她還被要求到案說明。
後來才發現,那些款項全是詐騙集團透過她名下帳戶洗錢,而她也被誤認為是車手共犯。一場突來的戀情原來是網路交友詐騙!
網路交友詐騙後果嚴重,別傻傻當人頭!
一、人頭帳戶是什麼?
「人頭帳戶」是指名義上屬於你,但實際上由他人操作用來收款的帳戶。如果這帳戶被拿來洗錢或收取詐騙贓款,你可能會被追究幫助詐欺、洗錢防制法違反等罪名。
二、車手是什麼意思?
「車手」是詐騙集團用來領錢或交收現金的執行者。即使你沒有實際領錢,只要幫忙開戶、轉帳、收款,也有可能被認定是車手之一,被檢警認為是詐騙共犯。
【律師建議】遇到這些情況,馬上踩煞車!
要求開立新帳戶或借用帳戶轉帳,絕對不要配合
無論對方說得多冠冕堂皇,只要涉及金流,一律拒絕!
別輕信「遠距離戀人」或「外國男友」的匯款請求
感情尚未見面就要你「幫忙收款」?這不是愛情,是設局。
若帳戶疑似遭利用,立刻報警並請律師協助
保留聊天紀錄、匯款證明,並主動配合調查,有助降低刑責風險。
如果已收到法院或警方通知,不要自行處理
這種案件牽涉到刑責與是否有「共犯」行為,律師介入越早越能爭取主動權與清白。
網路交友詐騙 常見問題 QA
Q1:我真的不知道那是詐騙,我也被害了,這樣還會有罪嗎?
A:是否構成犯罪,除了「知情與否」,也要看你的行為是否符合「幫助詐欺」的構成要件。若能提出證明自己是善意受害者,仍有機會爭取不起訴或減輕刑責。
Q2:只有開戶但沒操作帳戶,也算是車手嗎?
A:若你主動協助開立帳戶,供他人使用,就有可能構成人頭帳戶提供者,也可能被當作車手的一環。
Q3:如果帳戶被凍結了,我可以申請解凍嗎?
A:可以,但需要釐清該帳戶是否與犯罪所得有關,並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律師可協助申請解凍或處理相關法律程序。
Q4:怎樣算「自首」?會有減刑效果嗎?
A:如果在被查獲前,主動向警方坦承並提供相關證據,有機會爭取自首減刑或緩起訴處分。
Q5:我只是幫忙傳訊息,沒碰錢也會有問題?
A:傳訊息、聯絡帳戶提供者、安排收款等行為,都可能構成幫助詐欺。實際參與程度與法律責任息息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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