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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強實戰案例】網路貸款詐騙變車手?家庭主婦遭控「加重詐欺」罪嫌,謙聖律師成功爭取不起訴!

  • 王聖傑律師
  • 10月24日
  • 讀畢需時 4 分鐘

已更新:7天前

詐欺律師推薦:網路貸款詐騙變車手,加重詐欺獲判不起訴!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
網路貸款詐騙案律師推薦、免費線上諮詢

【文章目錄】


一、警惕網路貸款詐騙的新陷阱

二、案情回顧:家庭主婦如何從「求職者」變「車手」?

三、專業律師分析:普通詐欺 vs. 加重詐欺 vs. 洗錢罪的關鍵區別

四、專業辯護策略:不起訴的兩大核心關鍵

五、常見問答與自保

六、謙聖律師的建議:別讓無心之過,釀成重罪!


一、警惕網路貸款詐騙的新陷阱 


網路詐騙手法不斷升級,「網路貸款詐騙」鎖定急需資金的民眾,讓許多人在不知情下成了犯罪工具。


本案當事人是一位單純的家庭主婦,原想透過網路廣告尋求創業貸款,卻因不慎被利用,最終面臨《刑法》第339條之4 加重詐欺的重罪指控。


面對突如其來的刑事危機,您需要的正是謙聖國際法律事務這樣具備豐富實戰經驗的詐欺律師推薦團隊。我們成功幫助當事人證明清白,獲判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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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案情回顧:家庭主婦如何從「求職者」變「車手」? 


當事人輕信網路「創業貸款」廣告,詐騙集團利用「美化帳戶金流」的話術,將贓款匯入當事人名下帳戶,並要求她提領出來交給指定「外務」人員。


當事人因此成了提供帳戶的人頭帳戶,更因實行了提領贓款的行為,被檢方視為協助集團完成取財環節的車手。最終,她被依加重詐欺罪嫌偵辦,面臨 1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重刑風險。


三、普通詐欺 vs. 加重詐欺 vs. 洗錢罪的關鍵區別 


在詐欺案件中,當事人常被同時以多個罪名偵辦。專業律師必須精確區分這幾個罪名的構成要件,才能制定最有效的辯護策略。

罪名

適用法條

法定刑度(概略)

關鍵區別

普通詐欺

《刑法》第339條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未使用廣播、網路等公眾媒體散布,或非三人以上共犯。

加重詐欺

《刑法》第339條之4

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適用。常因使用網路傳播工具或三人以上共犯而加重。

洗錢罪

《洗錢防制法》

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著重於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的本質、來源、去向或所有權。

四、專業辯護策略:不起訴的兩大核心關鍵 


謙聖律師的辯護核心是:證明當事人是在完全受騙、缺乏知悉的情況下,單純基於「完成貸款程序」的誤信而配合行動。


定罪的關鍵在於檢察官能否證明當事人具有「間接故意」。在處理本案時,我們採用的兩大執行細節是:


  1. 完整還原「貸款目的」:

     

    本所律師協助當事人提供與詐團「洽談貸款」到「提領交接」的每一個對話細節,強調話術是環環相扣的貸款流程,當事人行為邏輯始終是圍繞著「貸款目的」,藉此排除幫助詐欺的故意。


  2. 區分行為目的:

     

    專業律師向檢察官強調,當事人提領款項並非為了自己獲利,而是基於完成貸款審核的單純目的,其本質上是被利用的被害人,而非主動的犯罪共犯。


五、常見問答與自保FQA 


專業律師為您解答詐欺案常見疑慮: 


  1. 我該如何證明自己不是詐欺共犯? 


    證明清白的核心是排除主觀犯意。您必須提出客觀事實來支持您的誤信是合理的,例如您與詐團完整的通聯紀錄、您提供帳戶的具體原因等。


  2. 詐欺車手罪的刑責很重嗎?我可以和解嗎?


     若被認定為加重詐欺共同正犯(車手),刑責是 1 年以上 7 年以下,風險極高。雖然詐欺是非告訴乃論罪,但和解仍是法官是否核予緩刑的重要考量因素。


  3. 若我已提供帳戶,但尚未提領,仍會被起訴嗎?


     仍有風險。 即使沒有提領行為,提供帳戶的行為仍可能構成幫助詐欺或幫助洗錢罪。關鍵仍是釐清您提供帳戶時是否知情。


  4. 什麼是偵查不公開?律師可以如何協助我? 


    偵查不公開是為了保障偵查順利和當事人權益。本所律師可以跟進偵查進度、協助調閱筆錄、並陪同出庭,確保您的權益在偵查階段不被侵害。


  5. 如果被判有罪,我會面臨哪些民事賠償責任? 


    刑事判決有罪後,被害人會提出民事連帶賠償專業律師能協助您在刑事程序中就開始準備民事抗辯,或進行和解談判,以降低您的賠償金額。


  6. 我被檢察官傳喚時,需要準備哪些證據? 


    建議保留所有匯款憑證、通訊截圖、對話錄音及證人聯絡方式,尤其要證明您與詐騙集團之間沒有對價關係,且您的行為目的僅是為自身合法利益(例如:貸款)。


六、謙聖律師的建議:別讓無心之過,釀成重罪! 


我們的堅持是為您爭取洗清冤屈的結果。我們將以豐富的加重詐欺不起訴成功經驗為您整理證據、提出關鍵法律論述。


謙聖律師團隊建議: 什麼時候是委任謙聖律師的最佳時機? 


👉最佳時機是您收到傳票的那一刻起。


越早啟動律師服務,越能避免在偵訊中因緊張或不熟悉法律程序而做出不利供述。


律師能立即協助您釐清案情、制定偵訊策略,並為您爭取如本案般不起訴處分的黃金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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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費法律諮詢 | 📞 (03)3150-034 (02)2388-8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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