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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欺案要跑好幾個地方做筆錄怎麼辦?專打詐欺罪律師教你怎麼處理!

  • 王聖傑律師
  • 8月5日
  • 讀畢需時 3 分鐘

已更新:8月18日

詐欺案要跑好多地方做筆錄?專打詐欺罪律師教你一次搞懂!
詐欺案要跑好幾個地方做筆錄怎麼辦?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

詐欺案筆錄通知接不完?跑好幾個地方真的有必要嗎?


你可能只是把帳戶借給朋友,不知道他拿去做什麼;或是接了個來路不明的打工,幫忙領了錢就被警察找上門。


接著,一通又一通電話打來,A派出所要你去筆錄、B分局說你涉及案件、C地警局甚至要求你「一定要出面說明清楚」。你心想:「我到底犯了什麼罪?為什麼要跑這麼多地方做筆錄?」


這樣的場景,是很多詐欺案中被牽連的當事人親身經歷的噩夢。


個案舉例:一個帳戶、八張通知單—他跑了六個地方才弄清真相


阿翔(化名)是一名上班族,為了多賺點生活費,接了網路上的「協助收款」兼職,沒想到卻變成了詐欺案中「人頭帳戶」的一員。


一個月內,他先後收到台北、新竹、桃園等六個警局的通知,要他「到案說明」,每個地方都要重複講一次,筆錄做了八次,生活幾乎停擺。


他心裡慌了:「我又沒詐騙人,怎麼會被當成共犯?是不是要關了?」


所幸,阿翔的家人聯絡到專打詐欺罪律師,我們從帳戶金流分析、通訊紀錄調查開始,釐清他並無詐騙共犯意圖,成功協助他統整案件資料,與各地警方協調辦案流程,最後在主案地一次完成說明,並爭取到不起訴處分


詐欺罪的成立要件是什麼?不是有帳戶就有罪!


一般人以為:「只要帳戶被用來詐騙,就一定是共犯。」但實際上,刑法第339條對於詐欺罪的成立,有明確要件:


  1. 有欺騙他人的行為(例如假冒客服、詐騙話術)

  2. 有使人陷於錯誤(例如讓被害人誤以為錢會退回)

  3. 被害人交付財產或處分行為

  4. 行為人有不法意圖與故意


簡單來說,如果只是帳戶持有人、或一時不察而被利用,沒有詐欺的「主觀故意」,不一定會構成詐欺共犯。但關鍵在於:要提出足夠證據證明你沒有犯罪故意與共識行為


律師建議:收到多地做筆錄通知,這樣做才安心!


作為專辦詐欺罪律師,我們建議您:


1. 不要拒絕出面,但也別急著單獨前往

如果接到警局通知,請第一時間聯絡律師,由律師評估案情是否連動,以及是否可協調「集中辦案」。


2. 保留所有與詐騙行為有關的證據

如LINE對話、工作訊息、金流明細、ATM轉帳記錄、薪資收據等,有助證明你是被誤用或不知情。


3. 避免自行陳述模糊內容

有些當事人在筆錄中說:「我有幫忙拿錢,但不知道是不是詐騙。」這會讓警察認為你「知道風險卻配合」,不利後續抗辯。


4. 尋求專業律師整合案件與筆錄流程

如果案件涉及多地轄區,律師可與警方溝通主從案關係、主動提供整理報告,爭取簡化流程與減輕刑責。


常見5個Q&A:詐欺案筆錄跑不停,我該怎麼辦?


Q1:我只是把帳戶借朋友,卻收到6個派出所通知,怎麼會這樣?

因為你的帳戶可能被用在不同詐騙案件中,每一件案子的被害人都會分開報案,因此多地警局會分別偵辦。


Q2:如果我不去做筆錄會怎樣?

可能會被以「拒絕配合偵查」列為嫌疑人,甚至遭聲押、通緝。應盡早委任律師妥善處理。


Q3:做完筆錄後就沒事了嗎?

不一定。還要看檢察官是否認定有犯罪嫌疑,可能進入偵查甚至起訴程序,建議律師陪同說明案情。


Q4:詐欺案中我只是車手,還能輕判嗎?

若能證明是初犯、被利用或無主動犯意,可爭取緩起訴或減輕處罰,甚至不起訴。


Q5:律師可以幫我協調合併筆錄嗎?

可以。律師可提出各地筆錄與案件資料,協助警方釐清主從關係,爭取一次到案、一次處理,減少奔波與心理壓力。


免費法律諮詢|立即聯繫專打詐欺罪律師團隊!


若您或家人也陷入詐欺案中,不知如何應對多地筆錄通知,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提供您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由專打詐欺罪律師親自協助整合案件、溝通主辦地警方,協助您脫困!


📞 台北總所:02-2388-8962 台北市萬華區康定路64號6樓

📞 桃園分所:03-3150-034 桃園市桃園區新埔六街95號17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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