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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欺洗錢罪訴訟全攻略:從人頭帳戶到刑事防禦,律師揭秘三大贏面策略

  • 作家相片: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
  • 2025年12月27日
  • 讀畢需時 5 分鐘

已更新:1月12日

詐欺洗錢罪訴訟攻略:新法下人頭帳戶如何自保?律師揭3大贏面策略

在 2025 年的台灣,隨著「打詐四法」全面施行,詐欺與洗錢罪的法律環境已發生劇變。過去常見的「我不知道帳戶會變人頭」辯詞,在現行法規下已難以輕易過關。


面對警示帳戶凍結、檢警調查甚至刑事起訴,當事人該如何制定精準的訴訟策略?本文將深度解析如何在法律戰中爭取不起訴、減刑或緩刑的關鍵點。


為什麼 2025 年的詐欺洗錢訴訟更難打?


自 2024 年底《洗錢防制法》與《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修正案通過後,執法機關對於金融帳戶的監管力道達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 洗錢罪刑責加重:普通洗錢罪的刑度提升,且針對具規模的組織犯罪設有更高額的罰金。


  • 帳戶交付有罪化:根據《洗錢防制法》第 15-2 條,即便沒有證明你有詐欺意圖,單純「無正當理由提供帳戶」且經告誡後再犯,或是一次交付三個以上帳戶,即可能構成刑事犯罪。


  • 金融限制嚴格:一旦列為警示帳戶,所有網銀、ATM 功能將被停用 5 年,嚴重影響日常生活。


核心策略一:打破「主觀犯意」—如何爭取無罪或不起訴?


在洗錢罪的訴訟中,檢察官最核心的指控在於當事人是否具有「洗錢之幫助犯意」。要爭取不起訴或無罪,必須建立「合理信賴」的防禦鏈。


1. 蒐集完整的「對話脈絡」


不要只提供部分截圖。必須展示從最初接觸(如求職廣告、貸款訊息)到交付帳戶的完整對話流程。若能證明對方使用了高度擬真的話術(如偽裝成銀行專員、合法公司人事),將有助於證明當事人是因「受騙」而交付,而非「明知」會被用於洗錢。


2. 建立「無償提供」的對比


如果您交付帳戶並沒有換取任何對價(金錢報酬),這在實務上是強大的防禦點。「無利可圖卻冒著違法風險」不符合一般人的經驗法則,可用來削弱主觀犯意的指控。


3. 保存「事後救濟」證明


在發現帳戶異常(如無法提領或接到通知)的第一時間,是否有撥打 165 或主動報案?這些動作能證明您並非共犯。


核心策略二:精準減刑路徑—認罪、和解與法律適用


若事證較為不利,策略應立即轉向「損害控管」,目標是爭取減刑緩刑


減刑策略對照表

策略項目

法律依據/實務作法

預期效果

自白犯罪

偵查中及審判中均認罪

依法律規定可獲得減刑

全額賠償/和解

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履行賠償

爭取緩刑最重要的指標

繳回不法所得

主動上繳涉案金額

符合最新大法庭裁定之減刑標準

供出上游

提供詐騙集團首腦、機房線索

依《洗錢防制法》第 18 條可減輕或免除其刑

專家筆記:2025 年實務上,法院對於「未達成和解」的被告,給予緩刑的機率極低。若資金有限,建議優先針對「提告者」進行部分賠償以展現誠意。

核心策略三:解決警示帳戶與 5 年金融限制


洗錢罪訴訟不只是法律攻防,更關乎「生存權」。


即使刑事部分告一段落,帳戶的解除限制仍是難關。


  • 行政救濟:若刑事部分獲得「不起訴」或「緩刑」,應主動持處分書向原通報機關申請解除警示。

  • 薪資專戶申請:在 5 年限制期間,若因工作需要,可依法向銀行申請「薪資轉帳專戶」,維持基本生活機能。


實務重點:筆錄製作的致命傷


在第一次警察局筆錄時,許多人會因為緊張而說出:「我那時候覺得有點奇怪,但還是給了。」這句話在法律上會被解讀為「不確定故意」,直接導致定罪。


專業律師建議:


  1. 行使緘默權:在律師到場前,不要輕易針對關鍵細節做過度推論。

  2. 實話實說,但不隨意猜測:針對不確定的日期或細節,應回答「不清楚」而非「大概是」。


結尾:法律不保護在權利上睡覺的人


詐欺與洗錢罪的訴訟是一場與時間賽跑的耐力賽。從帳戶被凍結的那一刻起,每一個對話截圖、每一筆通聯紀錄都是您清白的證明。


面對嚴苛的新制法規,尋求專業法律意見不僅是為了脫身,更是為了守護您的信用資產。


如果您正深陷相關法律糾紛,請務必諮詢專業律師,為您量身打造專屬的訴訟策略。


精選 FAQ:詐欺洗錢罪訴訟熱門問答


Q1:2025年《洗錢防制法》修法後,變成人頭帳戶會怎麼樣?刑責有變重嗎?


A: 是的,刑責已顯著加重。隨著 2025 年「打詐四法」全面施行,普通洗錢罪的刑度提升。更關鍵的是,新法針對單純「無正當理由提供帳戶」的行為加強規範,即便難以證明有詐欺意圖,若經告誡後再犯或一次交付多個帳戶,仍可能構成刑事犯罪,不能再像過去輕易以「不知情」脫罪。


Q2:我是被騙才交出帳戶的,如何證明自己沒有「幫助洗錢」的主觀犯意?


A: 要證明無主觀犯意,必須建立「合理信賴」的證據鏈。關鍵證據包括:

  1. 完整的對話紀錄:保留從接觸到交付帳戶的所有訊息,證明對方使用高明的詐術使您受騙。

  2. 無對價關係證明:強調您提供帳戶並未獲得任何金錢報酬,不符常理。

  3. 事後救濟行為:證明在發現異常的第一時間有報案或撥打 165 求助。


Q3: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會被凍結多久?要如何申請解除?


A: 一旦被列為警示帳戶,金融功能將受到嚴格限制(如禁止網銀、ATM提款)長達 5 年,嚴重影響生活。要解除警示,通常需等待刑事案件有初步結果(如獲得不起訴處分書或法院判決書),再持相關法律文件主動向原通報的警察機關申請解除。


Q4:如果涉及詐欺洗錢罪,有哪些方法可以爭取減刑或緩刑?


A: 2025 年實務上要爭取緩刑難度增加,但仍有以下減刑路徑:

  1. 認罪與繳回所得:在偵審中自白並主動上繳不法所得(依最新大法庭裁定)。

  2. 達成和解:盡力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賠償損失,這是爭取緩刑的最重要指標。

  3. 供出上游:提供具體線索協助抓獲詐騙集團首腦或機房成員。


Q5:收到警察局通知要做詐欺筆錄,第一時間該怎麼辦?不能說什麼?


A: 第一次筆錄至關重要。請務必謹言慎行,避免說出如「當時覺得怪怪的,但還是給了」這類話,極易被認定為有「不確定故意」。建議在律師陪同下應訊,對於不確定的細節應回答「不清楚」,切勿隨意猜測或推論,以免留下對自己不利的供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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