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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局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怎麼辦?謙聖律師教你快速解除凍結,爭取不起訴處分 !!

  • 作家相片: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
  • 6天前
  • 讀畢需時 5 分鐘
郵局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怎麼辦?律師教你解除凍結爭取不起訴
郵局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謙聖律師協助解除

一句話講明白: 當郵局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意味著您的帳戶涉嫌犯罪遭到凍結,所有資金將暫時無法進出,必須儘快釐清案情才能解除限制。


H2: 為什麼我的郵局帳戶會被列為警示帳戶


那天下午,或許您正急著去郵局領錢繳房租,或是準備匯款給家人,卡片一插進 ATM,螢幕卻顯示交易失敗與錯誤代碼。


您慌張地撥打客服電話,電話那頭傳來冰冷的通知:「您的帳戶已被列為警示帳戶,暫停所有功能。」那一刻,焦慮感瞬間湧上心頭——薪水進不來、存款領不出,生活彷彿瞬間停擺。


這並不是單純的銀行系統錯誤,這通常意味著您的帳戶被詐騙集團利用,成為了所謂的「人頭帳戶」。


在我們處理過的台北地檢署案件中,最常見的原因包括:誤信網路貸款交出提款卡、求職時被要求提供帳戶資訊,甚至是網購退款操作失誤。


當受害者匯入贓款到您的戶頭並報案,警方就會通報銀行將您的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


此時,您面對的不僅是資金凍結的不便,更是一場可能揹上「幫助詐欺」與「洗錢」罪名的法律風暴。


收到警示帳戶通知後,我會面臨什麼法律責任?


許多當事人會覺得冤枉:「我只是想貸款,我也是被害人,為什麼變成被告?」但在司法實務上,若無法證明自己無犯罪故意,很容易被認定為共犯。


  • 幫助詐欺取財罪(刑法第 339 條): 如果您提供了帳戶(存摺、提款卡、密碼)給他人,而對方利用該帳戶進行詐騙,檢察官可能認為您具備「不確定故意」,即「您應該知道提供帳戶可能會被拿去騙人,但您不在乎」。


  • 洗錢防制法(第 14 條): 若您提供的帳戶被用來掩飾或隱匿詐騙所得的去向(例如車手領錢),可能會觸犯洗錢罪。這是一條重罪,且近期修法後,針對無正當理由交付帳戶者,亦有獨立的處罰規定。


  • 民事賠償責任: 除了刑事責任,被害人(被騙錢的人)通常會對帳戶持有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損失金額。

謙聖律師提醒:不要抱持著「不知者無罪」的僥倖心態,在偵查階段能否提出有力的證據證明自己「無幫助故意」,是爭取不起訴的關鍵。

相關法條比較與解析:詐欺 vs. 洗錢


為了讓您更清楚自己面臨的處境,我們將這兩項最常伴隨「警示帳戶」出現的罪名進行比較:

比較項目

幫助詐欺罪 (刑法)

洗錢防制法 (洗錢罪)

核心行為

提供帳戶、密碼等工具,幫助詐騙集團騙取他人財物。

提供帳戶供犯罪集團提領、轉帳,掩飾贓款流向。

主觀要件

需證明有「幫助他人犯罪」的意圖(含不確定故意)。

需證明有掩飾、隱匿犯罪所得的意圖。

刑責輕重

5年以下有期徒刑(通常判刑較輕,但易留案底)。

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刑度較重。

常見辯護難點

實務上常推定「一般人不會隨意交付密碼」。

需證明交付帳戶時完全不知情且無獲利意圖。

透過專業律師的協助,我們可以針對法條構成要件進行攻防,目標是證明當事人遭到矇騙,並無犯罪之故意,這也是我們在台北律師推薦名單中屢獲好評的原因。


帳戶被凍結後,薪水領不出來生活怎麼辦?


當名下所有帳戶都因為「警示」而被連帶凍結(稱為衍生管制帳戶)時,生活開銷確實會陷入困境。


  • 申請「薪資轉帳專戶」: 您可以請任職的公司出具「在職證明」與「薪資轉帳需求證明」。

  • 向銀行提出申請: 攜帶上述文件及您的身分證件,前往銀行臨櫃申請開立「薪資專戶」。

  • 功能限制: 這個專戶通常僅限於「公司匯入薪水」及「臨櫃提領」,無法使用提款卡或網銀轉帳功能,但至少能保障您的基本生活所需。


要如何解除警示帳戶?多久會自動解除?


這是所有當事人最想問的問題。遺憾的是,警示帳戶通常不會因為時間到了就自動解除(警示期限現為兩年,但若案件未結,仍可能延長或再度被通報)。


  • 必須取得最終判決結果: 您需要拿到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書」、法院的「無罪判決」或「緩刑判決」。

  • 解除程序: 攜帶上述判決文件,前往原通報機關(通常是您做筆錄的警察分局偵查隊)申請解除警示。

  • 銀行端作業: 警方解除後,資料會傳送到聯徵中心,銀行端才會解除凍結。


因此,主動積極地處理官司,爭取「不起訴」或「無罪」,才是解凍帳戶最快且唯一的途徑。


真實案例分享:誤信貸款廣告,險成詐欺共犯


小偉(化名)是一名剛出社會的年輕人,住在台北,因為急需資金周轉,在網路上看到「低利貸款、免照會」的廣告。


對方宣稱為了作帳美化信用,需要小偉將郵局提款卡寄出,並提供密碼。小偉不疑有他,寄出後沒幾天,就發現自己的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還收到了台北地檢署的傳票。


小偉非常害怕,擔心自己的人生就此留下污點。他找到了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尋求協助。


🔰謙聖律師團隊介入後,立刻協助小偉整理與對方的對話紀錄,還原當時急迫貸款的情境,並引用近期法院對於「人頭帳戶」判決的有利見解,向檢察官主張小偉主觀上並無幫助詐欺的故意,他本身也是遭到話術欺騙的被害者。
最終,在律師的陪同偵訊與書狀辯護下,成功協助小偉爭取到「不起訴」處分,讓他免於牢獄之災,也順利解除了警示帳戶。

謙聖律師的建議


如果您的郵局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請務必冷靜,並遵循以下建議:


  1. 保存證據: 完整保留與詐騙集團的所有對話紀錄、通話紀錄、簡訊。

  2. 謹慎應對筆錄: 警方偵訊筆錄是案件定生死的關鍵,一旦說錯話(例如承認覺得怪怪的但還是寄出卡片),就可能被認定有「不確定故意」。

  3. 尋求專業協助: 在前往警局製作筆錄前,建議先諮詢專精詐欺案件的律師。我們擅長處理此類案件,能協助您擬定答辯策略。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累積了上千件不起訴、無罪、緩刑的成功案例,我們深知您此刻的焦慮。如果您正身陷被列為警示帳戶的困擾,請立即聯繫我們,讓我們成為您最強的法律後盾。


常見問題 FAQ


Q1:警示帳戶跟衍生管制帳戶有什麼不同?


A1: 警示帳戶是「被通報犯罪」的那個帳戶,功能全停;衍生管制帳戶則是您名下的「其他帳戶」,雖然未被直接通報,但也會暫停電子交易功能(如提款卡、網銀),僅能臨櫃辦理業務。


Q2:我可以把警示帳戶直接結清銷戶嗎?


A2: 不行。在警示狀態解除前,銀行通常不允許銷戶,必須等到司法程序終結,解除警示後才能進行銷戶或結清。


Q3:帳戶被凍結,我會坐牢嗎?


A3: 若被認定有罪(幫助詐欺或洗錢),確實有刑責風險。但若能透過律師協助證明無犯罪故意,爭取到「不起訴」或「無罪」,就不會坐牢,也不會留下前科。


Q4:我是提款卡遺失被盜用,為什麼也變警示帳戶?


A4: 實務上,檢警對於「遺失」的說法審查嚴格。您必須提出掛失證明或報案紀錄佐證。若無法證明是遺失,很容易被懷疑是推託之詞,建議由律師協助舉證。


Q5:整個訴訟過程大概要多久?


A5: 從警局筆錄、地檢署偵查到結果出爐,通常需要 3 個月到半年以上,視案情複雜度與台北法院或各地檢署的案量而定。儘早委任律師處理,有助於釐清案情,避免案件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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