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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詐欺犯嗎?因貸款/求職變人頭帳戶,違反洗錢防制法急需律師諮詢怎麼辦?

  • 作家相片: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
  • 2025年12月19日
  • 讀畢需時 3 分鐘
我是詐欺犯嗎?因貸款求職變人頭帳戶,違反洗錢防制法急需律師諮詢|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
貸款/求職變人頭帳戶,違反洗錢防制法急需律師諮詢

💡一句話講明白: 若因求職或貸款交出帳戶導致被凍結,這不代表你一定是詐欺犯,但極可能觸犯洗錢防制法,需即刻釐清是否具有「幫助故意」以避免刑事責任。


違反洗錢防制法怎麼辦?專業律師諮詢教你判斷人頭帳戶風險


這幾天你的心情肯定像是坐雲霄飛車一樣,原本只是單純想找個家庭代工補貼家用,或是急需一筆資金周轉去申請貸款,對方說得誠懇又專業,只要求你寄出提款卡、告知密碼來「作帳」或「審核額度」。沒想到錢沒拿到,反而收到銀行通知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甚至不久後就收到警察局通知書。

那一刻,真的會覺得天崩地裂:「我明明也是受害人,怎麼變成了詐欺被告?」


這不是你的錯覺,這是目前最常見的詐欺陷阱。但在法律實務上,檢察官往往會質疑:「為什麼要把重要的存摺密碼隨便給陌生人?」這時候,你面臨的指控通常不只是單純的詐欺,更包含了近年修法後刑責加重的《洗錢防制法》。


【法律知識解析】詐欺罪 vs. 洗錢防制法:你到底犯了什麼法?


遇到這種狀況,很多人會搞不清楚自己到底是被告什麼。以下為您解析最常見的兩大罪名差異:

法條依據

罪名名稱

構成要件簡析

刑責輕重

刑法第 339 條

普通詐欺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對於人頭帳戶案,通常是指「幫助詐欺」。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洗錢防制法第 14 條

一般洗錢罪

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來源,或使他人逃避刑事追訴。若提供帳戶供詐騙集團轉帳,常被認定為「幫助洗錢」。

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刑度比詐欺重)

洗錢防制法第 15-2 條

交付帳戶罪

無故將帳戶交付、提供予他人使用。這是新修法後針對「人頭帳戶」的特別規範。

若無金流進出可能僅行政告誡;若有對價或累犯,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律師觀點:


大多數人頭帳戶案件,檢方會同時起訴「幫助詐欺」與「幫助洗錢」。重點在於證明你「沒有幫助犯罪的故意」,這需要從對話紀錄、交付情境來詳細舉證。


常見問題 FAQ


  1. Q:我真的沒拿錢,也是被騙的,為什麼還會被告?

    A:法律上有所謂的「不確定故意」,檢察官可能認為一般智識成年人應知道交出帳戶會被用來犯罪,若你預見可能發生卻還是交出,就可能構成犯罪。


  2. Q:我有保留跟對方的LINE對話紀錄,這樣有用嗎?

    A:非常有用!完整的對話紀錄可以證明你是為了貸款或求職,而非販賣帳戶,是爭取不起訴的關鍵證據。


  3. Q:帳戶被凍結了,裡面的薪水領不出來怎麼辦?

    A:警示帳戶期間所有功能都會暫停。您必須先透過訴訟程序爭取不起訴或無罪,結案後才能申請解除警示。


  4. Q:如果不請律師,我自己去講可以嗎?

    A:洗錢案件刑度重且法條複雜,一般人容易在筆錄中說出對自己不利的話(如承認覺得怪怪的但還是寄出),建議至少先進行法律諮詢。


  5. Q:這種案件最後會被關嗎?

    A:若能證明無辜,有機會爭取不起訴或無罪;若證據不利,透過專業辯護爭取緩刑也是避免入監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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